推广“一约三制”模式
近年来,我市把人居环境整治作为提升群众生活品质的重大民生工程来抓,高位推动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,城乡人居环境显著提升,获得感和幸福感不断增强,为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奠定了良好基础。但仍然面临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挑战,部分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得不到及时转运,导致部分垃圾池成为新的“垃圾堆”,主要原因是存在“资金保障难、收集清运难、自治落实难”三大难题。农村垃圾清运虽然是“小问题”,但事关乡村振兴“大民生”,既是老问题,又是新课题,既是落实“千万工程”的重要抓手,也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举措。2024年6月,永德县政协运用“院坝协商”平台,达成修订完善《村规民约》,制定《乡村垃圾政企合作运营制度》《乡村垃圾转运和回收制度》《垃圾分类和卫生保洁“三员监督”制度》的“一约三制”共识,聚焦“垃圾围村”困境,助力破解农村垃圾“无处放”、垃圾焚烧发电厂原料“无着落”的问题,形成了一套农村垃圾治理新模式。为此,提出以下三点建议:一是以“五个一点”筹资金,解决垃圾治理“资金保障难”。针对农村垃圾处理缺乏专项资金支持,地方财政资金投入有限,村级集体经济薄弱,多数农村地区垃圾收集、转运没有资金来源的情况,建议:把“常住居民每月缴纳一点、红白喜事每场筹一点、个体商铺每年筹一点、在职干部职工每月筹一点、乡内临时项目施工单位协商筹一点”的方式,以及垃圾转运服务费缴纳标准、缴纳时间、缴纳方式、违约处理等写入《村规民约》,激发内生动力,充分相信群众、依靠群众、团结群众,共商共治解决垃圾收集及车辆转运费用问题。二是以“收运制度”促规范,解决垃圾治理“收集清运难”。针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缺乏长效运行机制,垃圾处理效果不稳定,垃圾乱堆乱放、转运不及时的问题,建议:由县(区)层面统筹,以乡(镇)为单位,以村民委员会为载体,引进有手续、有经验、有实力的垃圾运营企业,由垃圾运营企业向村委会提出准入申请,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认可后,共同制定《乡村垃圾政企合作运营制度》《乡村垃圾转运和回收制度》,采取“行政村+企业+村民小组+农户”的方式,委托企业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有偿转运服务和废旧物品付费回收,明确企业转运垃圾的范围、垃圾运输路线、投放点,明确可回收物品范围,企业按不低于市场价每月集中回收1次,做到“有清运、有回收”双重保障,形成“共赢”局面。三是以“三员监督”强管理,解决垃圾治理“自治落实难”。针对部分群众环保意识薄弱,垃圾处理方式简单,生产生活垃圾乱丢乱倒,缺乏主动参与环境保护意识的问题,建议:由村民代表大会议定人居环境奖勤罚懒办法,协商制定《垃圾分类和卫生保洁“三员监督”制度》,实行“自然村长+人大代表+政协委员”共管模式,对人居环境进行日常监管,定期开展垃圾分类培训,教会群众会分、能分,从源头上规范农村生活垃圾处理。
发言人:陈忠花,市政协委员,永德县政协经济和农业农村委员会主任,经济界别